石河子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石河子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发布人: 助学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25   浏览次数: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我校资助体系中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做好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才能保障今后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我校的各项资助政策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二、“绿色通道”的办理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石河子大学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先通过“绿色通道”为其办理入学手续,通过“绿色通道”的学生可以缓交学费和住宿费。

三、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贷款,我校是由中国银行石河子市分行承办,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元/年,毕业后6年内还清。
学费和贷款代偿资助: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指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艰苦地区的艰苦行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贷款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将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

四、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五、学校优秀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受奖比例为50%。

六、社会各类奖助学金:
以社会捐赠的资金为主,属无偿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品学 兼优、经济困难学生。

七、勤工助学:
由学校提供资金和岗位,面向全校所有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目前全校勤工助学岗位达500多个。

八、石河子大学特困基金:
全校党员每年“七一”捐款成立的基金,适用于上学期间出现突发事件、重病等原因住院,急需住院费的学生,最高资助可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