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生已于近期完成政审,请通知2020届毕业生选调生已完成政审并且政审没有问题的学生申报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第一,1月8日前交《石河子大学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学院经办人签字确认,盖学院公章。
第二,3月15日前补交录用文件、介绍信、报道证等证明的复印件。如果组织部门无法提供上述全部材料,可以只提供一部分。
第三,3月15日前补交《基层就业证明》(见附件),加盖组织部门或单位党委公章。
请按时上报材料,我中心将提交至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附件:1.石河子大学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关于做好2020年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的通知
3. 就业证明
4. 二次就业证明
5.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2020届毕业生选调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通知.rar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工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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