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正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正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助学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03   浏览次数:

2020正大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为认真做好本年度的评审材料填报等工作按照正大奖学金捐赠协议书相关要求,现将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动物科技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三、四年级学生8人,专硕二年级、学硕三年级硕士研究生4人,每人一次性奖励2500元。

经济与管理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三、四年级学生8人,每人一次性奖励25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

2.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前3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的学生,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照《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相关内容。

4.凡留、降级者不得申报。

、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向学院提交石河子大学正大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支撑材料一份

2.学院组织初审和民主评议,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评审材料。

3.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复审,审核各学院推荐人的评选资格和评审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提交捐赠方审批,确定最终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

四、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了解情况,对申请学生应“优中选优、困中选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真正把社会捐赠方和学校的关怀落到实处。各学院评审质量情况,将影响下一年度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2.各学院要以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为契机,引导学生知恩感恩、努力学习、励志成才,以实际行动奉献社会。

3.申请人须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如个人材料弄虚作假或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

4.各学院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和审核,报送的材料如有严重不符合要求者,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将名额调整给其学院。

5.学院在评选公示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尊重学生尊严,不得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6.相关表格、管理办法等材料请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7.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210日,本科生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9B),研究生材料报送至研工部教育管理办公室(行政楼507B

其它未尽事宜,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工部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

本科生:杨广锐    0993-2057301

研究生:李庆轩    0993-2058255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石河子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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