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为组织和开展好第二批资助项目的评审,规范评审材料的填报,充分发挥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资助和育人效果,现将第二批资助项目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奖学金:张仲瀚、潘世征奖学金、雪莲奖学金、明德励志奖学金、绿洲弘毅奖学金。
助学金:援疆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
根据捐赠方捐赠意愿和评审要求,奖助学金名额按照各学院在校生人数进行分配,其中明德励志奖学金、绿洲弘毅奖学金为差额评选,其他项目为等额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评选范围及资助标准
1.张仲瀚、潘世征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二、三年级学生2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2.雪莲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3.明德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4.绿洲弘毅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在民族团结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大学生12人,其中汉族学生7人、少数民族学生3人、留学生2人,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5.援疆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10人,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四、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奖学金申请者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前3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的学生,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照《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相关内容。绿洲弘毅奖学金申请者要求在民族团结工作、和谐校园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5.援疆助学金以学生经济困难程度作为主要评选条件,学习成绩要求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五、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组织初审和民主评议,按照附件分配的名额推荐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评审材料。
3.学工部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的评选资格和评审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提交捐赠方。
4.由捐赠方进行差额评选或审批,确定最终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
六、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1.张仲瀚、潘世征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支撑材料一份。
雪莲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支撑材料一份。
明德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院教科办审核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两份,相关支撑材料一份。
绿洲弘毅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表、学院教科办审核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两份,申请人在民族团结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支撑材料一份。
援疆助学金: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书面申请一式两份。
2.奖学金申请表中学习成绩及相关情况由学院审核,申请人主要事迹要求突出主题、事迹感人、生动形象、格调向上、语言流畅,实事求是的介绍申请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反映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现实表现,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方面的内容僵硬罗列成文,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
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应根据个人及家庭经济情况如实填写;助学金书面申请应包括自我介绍、家庭情况介绍、对社会资助方的认识、受资助后的打算和感恩回报等方面,要求内容真实,实事求是的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抄袭,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
其他支撑材料只需提供申请表中涉及的,最重要、最有说服力的即可,材料要求少而精,学院级的荣誉证书不需提供,由学院审核材料真实性并加盖公章。
3.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中由学生填写的部分均要求打印,填写时不得修改表格样式,表格中的签名、日期等须手写;助学金书面申请必须手写,要求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建议可手写在稿纸上再复印至A4纸,注意留有合适的页边距。所有材料均要求A4纸张,请勿装订或添加封面。
4.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中学院审核意见须详细填写对该生的综合评价,不能简单仅以“情况属实,同意推荐”代替。
5.纸质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9B),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七、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了解情况,对申请学生应“优中选优、困中选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真正把社会捐赠方和学校的关怀落到实处。各学院评审质量情况,将影响下一年度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2.各学院要以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为契机,引导学生知恩感恩、努力学习、励志成才,以实际行动奉献社会。
3.申请人须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如个人材料弄虚作假或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
4.各学院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和审核,报送的材料如有严重不符合要求者,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或将名额调整给其他学院。
5.学院在评选、公示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尊重学生尊严,不得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6.相关表格、管理办法等材料请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7.绿洲弘毅奖学金的研究生候选人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初审推荐,留学生候选人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初审推荐,再由学工部汇总并提交捐赠方进行差额评选。
其它未尽事宜,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联系人:杨广锐 电话:0993-2057301
附件:2020年第二批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