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助学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0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办:

2019年各项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为认真做好本年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规范评审材料的填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奖学金项目:张仲瀚、潘世征奖学金、天富奖学金、雪莲奖学金、明德励志奖学金、绿洲弘毅奖学金、正大奖学金、天业奖学金

助学金项目:2019级应善良助学金、梦想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

2019年设立的9项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在尊重捐赠方捐赠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各学院在校生人数进行合理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范围

1.张仲瀚、潘世征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二、三年级学生2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天富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3.雪莲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4.明德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7人,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5.绿洲弘毅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在民族团结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大学生12人,其中汉族学生7人、少数民族学生3人、留学生2人,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6.正大奖学金:奖励动物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三、四年级学生16人,专硕二年级、学硕三年级(动物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4人,每人一次性奖励2500元。

7.天业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6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8.2019级应善良助学金:重点资助2019级师范类、农学类、医学类、社会科学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40人,每人每年资助3500元,连续资助四年,合计每人资助14000元,分八个学期发放。

8.梦想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学生20人,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

2.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奖学金申请者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前3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的学生,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照《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相关内容。绿洲弘毅奖学金申请者要求在民族团结工作、和谐校园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4.2019级应善良助学金、梦想助学金申请者的学习成绩不作要求。

5.凡留、降级者不得申报。

五、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组织初审和民主评议,按照附件1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评审材料。

3.学工部组织复审,审核各学院推荐人的评选资格和评审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提交捐赠方或监管方审批。

4.捐赠方或监管方根据候选人评审材料进行差额评选或审批,确定最终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

六、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1.张仲瀚、潘世征奖学金、天富奖学金、正大奖学金、天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模板见附件2

雪莲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①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模板见附件2;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

明德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①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②学院教科办审核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二份;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绿洲弘毅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①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②学院教科办审核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二份;③申请人在民族团结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如有)。

应善良助学金申请材料包括:①《石河子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4;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③书面申请一式三份。

梦想助学金申请材料包括:①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模板见附件5;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③书面申请一式二份。

奖学金申请者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的,还需提交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证明材料(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只报送纸质版,所有申请材料纸张要求均为A4大小,请勿装订或添加封面。

2.奖学金申请表中学生成绩及获奖情况由学院审核,申请人主要事迹以第一人称行文,限1500字内,要求突出主题、事迹感人、生动形象、格调向上、语言流畅,实事求是的介绍申请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反映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现实表现,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方面的内容僵硬罗列成文。

助学金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及在校表现要求以第一人称行文,内容应包括个人及家庭情况介绍和在校期间表现等;书面申请应包括自我介绍、家庭情况介绍、对社会资助方的认识、受资助后的打算和感恩回报等方面,要求内容真实,实事求是的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抄袭。

3.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表中由学生填写的部分均要求打印,填写时不得修改表格格式,表格中的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助学金书面申请必须手写,要求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建议可手写在稿纸上再复印至A4纸,注意留有合适的页边距。

4.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表中审核意见需详细填写对该生的综合评价,不能简单仅以“情况属实,同意推荐”代替。

5.申请人提交的其它证明、附件材料,只需提供最重要、最有说服力的即可,材料要求少而精。

6.各学院需统一报送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并填报《石河子大学2019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7.报送时间:报送截止日期1111日,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9B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zdzx@shzu.edu.cn

七、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了解情况,对申请学生应“优中选优、困中选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真正把社会捐赠方和学校的关怀落到实处。各学院评审质量情况,将影响下一年度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2.各学院要以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为契机,引导学生知恩感恩、努力学习、励志成才,以实际行动奉献社会。

3.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如出现填写马虎、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评选资格。

4.各学院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和审核,报送的材料如有严重不符合要求者,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将该名额调整给其它学院。

5.研究生候选人的评选由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留学生候选人的评选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

其它未尽事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联系人:杨广锐        电话:0993-2057301

  

附件:1.石河子大学2019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石河子大学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模板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石河子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

5.石河子大学社会捐赠助学金申请表模板

6.石河子大学2019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汇总表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