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退役士兵及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退役士兵及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助学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05-28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退役士兵及大学生应征入伍

服义务兵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办:

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科教【201919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及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及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62019年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

2.2019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

3.2019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4.2019年退伍的退役复学生;

5.2019年大学生直招士官。

退役士兵是指在高考前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后通过全国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且本学年在校就读。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考上本科的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大学预科期内的学费、因降级增加学习年限所产生的学费均不在补偿范围之内。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均不享受此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指高考考入我校之后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包括毕业生、在校生及参军后复学的学生。大学预科不在国家规定的学制期内,因降级增加的学习年限而产生的学费不在补偿范围之内。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不享受此资助。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和退役复学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可向学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不含住宿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贷款进行补偿,在校生只能先申请补偿已缴纳的学费或已获得的助学贷款,待退役复学后再申请余下学年度的学费减免。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低于标准的均按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资助。

对申请贷款代偿的参军入伍毕业生,“贷款利息”项的金额计算统一从申请人毕业时起至20191130日止期间应支付的利息。贷款代偿金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退役士兵及退役复学学生

1.申请学生向学院学办递交材料:

1)退役士兵及退役复学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2)原件2份;

2)退役证复印件2份;

3)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及身份证正面复印件1份;

4)首次申请学生还需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1份。根据财教〔2011538号文件规定,申请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学生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2.学院学办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递交材料:申请学生提供的纸质版材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汇总表》(附件3)和《高校学生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汇总表》(附件51份,(电子版、纸质版均需报送,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二)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

1.学生向学院学办递交材料:

1)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和在校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原件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2)在校期间获得生源地或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供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3)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及身份证正面复印件1份。

2.学院学办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学生递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4),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四、注意事项

1.积极宣传政策。该项工作涉及退役士兵及参军入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学办要认真学习文件,做好广泛宣传工作,使考入大学的退役士兵参军入伍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2.认真组织申请。《申请表》不得由他人代填。其中“以前教育阶段是否享受过本政策”的“以前教育阶段”,指低于现教育阶段的各高等教育阶段。

3.及时报送材料。各学院学办要严格按照要求初审材料,如在材料报送和资助政策上需要咨询的,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93-2057301。学院报送材料时间集中在20191015-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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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