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发布人: 助学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25   浏览次数:
1.什么是高校助学贷款? 

  高校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的信用贷款,是我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哪些学生可以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适用对象是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 

  3.何种情况下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期限可以延长?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通过办理展期延长贷款期限,其它情况下借款期限不能延长。 

  4.毕业学生的贷款情况是否可以装入个人档案? 

  按照有关规定,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可以将没有还清贷款学生的贷款情况和诚信档案并入学生个人档案,如实向用人单位通报学生的贷款情况,请用人单位督促学生信守承诺、按时还款。 

  5.借款学生转学时,其在原学校的遗留贷款应如何处理? 

  借款学生必须全部还清原所在学校的高校助学贷款后,方可转学。 

  6.怎样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借款学生本人只需要将借款存入本人的借记卡(石河子大学经办银行是石河子中行)中由经办银行代扣即可。借款学生离校前还款均不需要支付利息。 

  7.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展期? 

  展期即延期,指在校期间(通常是毕业班)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教育)的借款学生,可按学制年限延长贷款期限,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部门贴息。 

  8.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是否必须要办理展期手续? 

  不是。借款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提出展期申请,也可不申请。如不申请,按原合同执行。 

  9.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怎样办理展期手续? 

  符合贷款展期申请条件的借款毕业生,于毕业当年8月底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展期申请表(申请表须有录取学校有关证明和印章),(寄)送到石河子大学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并提出展期申请。申请资料由原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报经办银行审批。 

  10.借款学生办理展期后,财政继续贴息的期限是多长? 

  贴息时间为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研究生(专升本)毕业当年的6月30日。 

  1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违约? 

  借款学生未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通称为贷款违约。具体是指贷款的利息未及时支付而出现欠息或本金到期未及时归还而出现本金逾期。违约学生按照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学生处理措施有哪些?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 

  (3)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4)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5)将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6)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的学生名单。 

  (7)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相关信息。 

  (8)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借款学生的违约情况。 

  (9)督促借款学生家长催还贷款,同时书面告知父母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 

  (10)通过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法律程序催还贷款本息。 

  13.按照借款合同规定因借款学生违约致使贷款银行采取诉讼方式追偿贷款的,费用由谁承担?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采用诉讼方式追偿贷款时,诉讼费及追偿违约贷款本息的其他费用全部由违约学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