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办:
为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参与方的职责,学校制定了《石河子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运行工作细则》(石大学发[2013]27号),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现要求各学院学办统计上报休学、退学、出国、违纪违规、参军入伍、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贷款学生的信息,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休学贷款学生信息填报的要求(针对你院全部贷款学生)
贷款学生休学是指贷款学生在规定的学制期内因病或因事办理了休学手续,学籍保留学校,但毕业时间延迟1年或2年。请学院学办按照附件1格式填报休学贷款学生信息。
不按时填报休学贷款学生信息会导致经办银行无法更改休学学生的毕业时间,导致休学学生在校期间就要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休学与延长学制不同,延长学制的贷款学生不得纳入休学贷款学生信息填报表中。如若对休学和延长学制不清楚,可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或助学管理中心。
二.关于退学、出国、违纪违规、参军入伍、调整专业等贷款学生信息填报的要求(针对你院全部贷款学生)
贷款学生中出现退学、出国、违纪违规、参军入伍、调整专业
等现象的,请填报附件2。不按时填报该信息会导致经办银行继续发放本该停止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核查2015年贷款毕业生(针对2015年贷款毕业生)
学院学办核查2015年贷款毕业生名单表(附件4),主要是查缺补漏,若有遗漏,请将遗漏的贷款毕业生信息直接填写在附件4中;若无遗漏,请在附件4空白处标注“已核对,无遗漏”字样。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学办于2015年6月2日前完成,将附件1-4纸质版交至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纸质版要求学办主任签名并加盖学院学办公章,学院没有学籍异动贷款学生,报送附件3和附件4。
附件:1. 休学贷款学生信息填报表
2. 退学、出国、违纪违规、参军入伍、调整专业等贷款学生信息填报表
3. 无学籍异动贷款学生信息填报表
4. 2015年贷款毕业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