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助学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04-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办,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学工部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至兵团教育局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4月1日——2015年5月15日。 

  二、评选对象 

  取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各类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能够代表本学院(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具有特别典型的事迹或突出的贡献,能够鼓舞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图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能够以实际行动感恩回馈社会,传播正能量。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发掘。各学院学办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发掘受资助学生(包括毕业生)中的优秀代表和典型事迹。 

  2.积极配合、按时报送。各学院学办要积极配合学工部的评选工作,按照通知及时进行评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 

  五、评选程序及申报名额 

  1.凡符合“评选条件”要求的学生,可采取个人自荐、班团组织推荐、辅导员推荐等方式上报学院学办; 

  2.学院初评:学院学办依据评选条件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对其中有突出表现或典型事迹的学生于5月15日前推荐至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每个学院不超过5名; 

  3.学校评审及材料报送: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复评,遴选出学校“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候选人若干名,择优推荐至兵团教育局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评选材料报送 

  1.评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材料包括:被推荐学生填写的《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 1234.docx

  2.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打印一份交至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中区行政楼412B),电子版发送至杨广锐QQ(3137957578)。 

  七、表彰与奖励 

  1.各学院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应通过组织相关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活动始终。学工部将对各学院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宣传效果进行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对获得学校“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奖励,并通过校园媒体对“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的事迹进行宣传展示。 

  联系人:助学管理中心 杨广锐 

  联系电话:2057301